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发展,根据《商丘师范学院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首批辅导员工作室的工作基础上,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二、申报条件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由3-6名成员组成。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在岗的专兼职辅导员,包括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学工办(副)主任、团委(副)书记等。申报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师德高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工作勤奋、敬业奉献。
2.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辅导员工作满4年及以上,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实践工作成果。熟悉学生工作,沟通协调能力强,善于带领队伍、开拓进取。
3.所在学院重视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在学生管理中,敢于不断创新方法、手段和载体,积极探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具有一定影响力。
4.鼓励具备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行政职务相关人员参与;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团队;优先考虑在理论研究、工作实践中产生显著效果的团队。
三、申报方向
工作室建设应明确一个重点建设方向,切实围绕辅导员工作职责,即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方向进行申报。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填写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学院推荐。各学院按照工作要求进行组织评审,各学院限报1个。
3.专家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辅导员工作室的指导,做好工作成果的积累和展示,结合学院实际,强化目标导向和过程管理,不断提升学工队伍工作水平。
2.各学院要聚焦立德树人,以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辅导员队伍建设机制,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持续构建富有时代特征、教育特色、成果丰富的工作室建设模式。
3.各学院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梁园校区应天楼201室),电子版发送至xsc@sqnu.edu.cn。申报材料包括: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附件,一式三份)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联系人:陈旭 0370-3057979
附件:商丘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