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首页  部门概况  通知公告  学工动态  学生管理  思想教育  学生资助  心理健康  国防教育  资料下载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2-10-14 10:18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我校2022级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早发现学生中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及时给予心理援助,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学校决定对2022级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目的

1.通过测评,筛选、排查可能有心理问题、心理障碍的学生,为适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供参考依据。

2.通过测评,建立新生心理档案,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心理育人质量。

二、测评对象

我校2022级全体新生

三、测评内容

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UPI)、SCL-90大学生症状自评量表、艾森克个性测验、自我和谐量表、Tennessee自我概念量表TSCS、抑郁自评量表(SDS)、焦虑自评量表(SAS)

四、测评时间

2022年10月14日-10月21日,共8天

五、测评方式和地点

方式:学生本人网上自主测评

地点:校内外计算机网络均可(校外流程与校内流程)

六、工作要求

1.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协调组织心理健康普查工作。调试好心理测评系统,及时将2022级全体新生的数据信息导入测评系统,并做好系统测评过程中相关问题解释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霄霄(17550675622)、李敏(15938378832)。

2.各学院要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2022级学生参加测试。将心理健康测评网站http:// ceping. sqnu.edu.cn、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提前告知学生(具体见附件),确保全部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测评工作。

七、注意问题

1.正确对待测试结果。心理测试结果只是作为判断心理健康问题的辅助手段和参考依据,各学院应客观、正确对待测评结果,有效运用测评结果,建立重点人群档案,有的放矢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若对测评结果有疑问可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咨询。

2.审慎做好保密工作。各学院要加强保密管理,严格保密教育,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心理健康普查结果相关的信息向他人或外界传播,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尤其是对被筛查出可能有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的信息更要严格保密。


附件:心理健康测评流程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附件:心理健康测评流程.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商丘师范学院学生处 邮政编码:476000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