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倡树辅导员先进典型,激励全体学工队伍奋勇争先、敢于作为,努力培养一支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高素质辅导员队伍。学校决定开展第九届“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年度人物1人
二、评选范围
1.我校2022年度在辅导员岗位上满岗工作,且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的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2.已获得往届校级“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或省级及以上“辅导员年度人物”相关荣誉称号者不再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在日常管理、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3.育人效果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中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经验,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4.报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我校2022年度“优秀辅导员”称号获得者;
(2)2022年度获省级及以上学生工作相关荣誉或获批省级及以上项目。
(二)附加条件
“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侧重考察辅导员的工作实绩,侧重于考察参评辅导员在学生指导、班级管理、科研创新、特色工作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或重要贡献。参评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提供2022年自然年内如下支撑材料复印件:
1.积极深入教室、宿舍、学生,定期召开班会等相关材料;
2.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妥善处理特殊群体(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问题等)学生事务的相关材料;
3.做好学生引路人,带领班级在校级以上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相关材料;
4.本人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相关材料;
5.本人科研成果的相关材料。
四、推荐程序
1.推荐报名。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选和民主推荐,最多推荐1名辅导员申报。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单位可不推荐。
2.组织推荐。学工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评人员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无记名投票,最终推选出1名年度人物。
3.结果公示。将“辅导员年度人物”信息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是我校深入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对照评选范围与条件,积极发动本单位辅导员参评,并对参评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参评辅导员应于12月26日上午9点前将《第九届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相关支撑材料报送学生处思想教育科(梁园校区应天楼201)。未按时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第九届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