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劳动育人的综合作用,规范学校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管理,现将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挂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每个学院至少申报1个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校内、校外均可),基地应坚持劳动育人,结合学生身心特点,帮助学生树立正确劳动价值观,养成良好劳动品质,培养基本劳动技能,使学生在实践、体验中提升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
2、基地要把学生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
3、基地应制定劳动教育实践计划,配备指导教师,做好学生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做好实践活动期间对学生的考核鉴定工作。
4、请各学院切实加强基地建设,规范基地管理。
5、如需与校外单位合作的,请于3月31日前完成协议书签订,并将签字盖章后的协议书电子版发送至xsc@sqnu.edu.cn。
学生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