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成长成才融入出彩中原伟大实践,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3〕170号)要求, 将在全校开展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2023年普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按时修完全部学业,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2.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
3.创新创业意识较强,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且成绩显著;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体育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成绩荣誉或奖励的毕业生。
4.道德品质突出,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的毕业生。
(三)直接推荐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在突发事件、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或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过表彰的,可直接推荐,不占用学校2%的指标名额。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择优预选。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开”的原则,学院审核把关,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预选公示。预选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质量。
(二)报送要求
1. 严格控制应届毕业生总人数 2%的比例,认真组织被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名单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要求表格中所有数据项填写准确无误。
2.各学院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相关材料时,同时要选送1名《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以下简称《事迹材料》),要认真筛选、优中选优,突出材料规范(内容应包含事迹文字材料、图片、视频素材 (受访视频)等用于宣传推介材料,事迹材料应采用第三方人称,突出重点,内容真实,简明扼要,具有较强的触发力和感染力,字数控制在 1500字以内)。我校将推选出2名省级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上报,后期将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hnsbys)等渠道予以宣传。
3.报送方法。《审批表》、《推荐名单总表》和《事迹材料》打印盖章后,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同时报送《推荐名单总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推荐名单总表》电子版请以Excel版报送)至sqsyxszz@163.com。以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
五、组织领导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推荐材料。要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评选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真正把毕业生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
2.在评选活动中,被评选为“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如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省优秀毕业生” 称号等相关情况的,学校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相关审批材料。
3.畅通渠道,接受广大毕业生监督,监督电话:0370-3057677。
六、2023年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见附件3)。
附件: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3. 2023年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商丘师范学院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