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要素立德树人工程”工作要求,大力培养辅导员先进榜样,引导广大辅导员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矢志奋斗,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一届“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专兼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院系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
2.已获得往届校级“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或省级及以上“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素质能力过硬。熟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具有丰富的学生管理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勤学善思、爱岗敬业,能熟练运用多学科知识解决学生实际问题,密切关注学生成长,深受学生爱戴。
3.育人成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学生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在思想教育、日常管理等方面,创新形式、担当作为,所带学生综合能力优良,工作成绩突出,事迹典型感人。
4.参与评选时须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且获得2024年度“十佳辅导员”荣誉称号。事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4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三、报送名额
每学院最多推选1名,不得超额报送(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学院可不报送)。
四、申报要求
1.第十一届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2.参评辅导员须提交报名表、相关支撑材料(重点提供2024年以来如下支撑材料:深入教室、宿舍、学生,定期召开班会等相关材料;开展谈心谈话,妥善处理“五困学生”相关材料;所带班级在校级以上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相关材料;本人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科研成果相关材料)。
五、工作要求
1.“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是我校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对照评选条件,提高站位、积极发动,确保推荐人选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2. 评选注重考察辅导员工作业绩,突出育人实效,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3.请将参评辅导员《第十一届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和相关支撑材料于12月23日下午4点前,报送到学生处(梁园校区应天楼204东会议室)。未按时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第十一届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