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公布第一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验收结果的通知》,针对第一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了验收,其中,我校荣获“示范”等级。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工作安排,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于2023年4月17日-4月21日对第一批完成标准化建设的45所高校进行了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访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环节,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考察,并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近年来,学校始终坚持“全员爱心、全程暖心、全面育心”的理念,完善心理教育体系,增强预防干预能力,实施心理健康教育“1911工程”,营造和谐校园氛围,培育学生自尊自信、阳光和美、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切实为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